2011-06-19 16:31:18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2011年大亚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其中中学教师10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小学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以及面向大亚湾区招聘本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或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中学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和在职在编教师。
(三)大亚湾区在职在编教师不在招聘对象之列。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三)在职在编教师必须是国家干部(公办教师)身份,应届、往届毕业生必须是统招统分的国家任务生。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对口。
(五)应聘小学教师的非大亚湾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大亚湾区户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如属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须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及教师资格。
(六)应聘中学教师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如属在职中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和中学一级以上(含中学一级)职称。
(七)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八)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资格初审
区宣教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复审。
六、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说课和面试三个部分,各部分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所应聘学科的教材知识(音乐考术科),说课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再根据笔试和说课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30%,说课占30%,面试占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4位。公开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科目不开考,各科说课现场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未达到1:2的,取消该科说课。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