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30 09:56:35 [您的教师考试网]
重庆市秀山县公招秀山职教中心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秀山职教中心教师20名。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7月1日);
4.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
5.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试讲、实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教育学院综合楼305室(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9号)。
联系电话:023-76655390,13896408866;
联系人:车志明。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络报名和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填写《2011年公开招聘 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拟招聘岗位职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职数至规定比例。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7月21日下午17:00在重庆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凡享受加分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奖者持获奖证书。未提供者,不得享受加分。
公共科目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
2、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1)按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为相关专业的某教学片断,分值为100分。
(3)试讲流程及规则见准考证。
(4)试讲设合格分数线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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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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