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5 14:42:45 [您的教师考试网]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济源市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条件
(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申请教师资格其它必备条件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2010年理论考试合格证有效);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的合格证明(体检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