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2 11:43:38 [您的教师考试网]
安徽省宿松县2011年部分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2011年度宿松县部分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2011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和与报考学校层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教学校者教师资格证不限层次对应),且未就业或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者。
三、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公办学校担任临时代课教师25年以上,且现仍在任教者(1986年12月底前任教),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7月1日后出生)
6、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经县人社局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已聘用的“特岗教师”仍在三年服务期内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的设置
(一)2011年我县招聘教师140人,其中高中20人(含已签约的免费师范生1人),初中44人,小学73人,特教学校3人。具体计划见《宿松县2011年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4。
(二)招聘岗位设置中学(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特教三个层次。中学层次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层次设置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特殊教育层次不设学科限制。
五、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8:2。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19日下午6: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宿松县实验小学幼儿园。
3、报名时报考者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真实的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计生办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出具的是否违反规定生育、是否缴清社会抚养费及缴清时间的计划生育证明(2011届毕业生不须提供)。
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011届毕业生不须提供)。
④《2011年宿松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11年宿松县教师招聘分配志愿表》。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和两份《表格》须用统一印制的表格,可从宿松教育网www.ssedu.com.cn
⑤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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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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