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3 09:38:11 [您的教师考试网]
湘西保靖县教育局2011招聘20名中学、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州办发〔2005〕27号和州人社发〔2011〕39 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招聘中学及幼儿教师共20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其他条件的应、往届专、本科毕业生。
2、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报考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5、资格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育系列的考生持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育系列的考生持幼儿教师资格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见一览表)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7月20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3、报名要求:①报名范围:面向全州招聘岗位的报考对象,为进入大学前或2011年6月27日前为湘西籍户口,和在湘西从事服务的“四项目人员” (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面向全县招聘岗位的报考对象,为进入大学前或2011年6月27日前本人为保靖籍户口或父母户口为保靖籍和在保靖服务的“四项目人员”。②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先到教育局领取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教育局签署合格意见后再到人社局报名、注册。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进行报名,参加笔试、体检,但进入聘用审批时(8月底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1:3比例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并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决定。凡报名对象需提交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根据物价部门审核,每个考生应缴纳报名费 120元。其中:笔试考务费100元,数码照相费20元。笔试后进入其他程序所需缴纳的费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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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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