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8 09:53:2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市直教师类工作人员简章
为认真落实201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规定》(乌党办发[1997]36号)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1年乌兰察布市直有关单位公开招考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乌编字[2011]17号)文件精神,经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决定(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类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专业岗位
此次市直共有8所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类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学历要求: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区内外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取得学士学位)、专科生,限乌兰察布市户籍;乌兰察布市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毕业生(以上研究生、本科生含2012年毕业生)。
(二)在乌兰察布市服务和已经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社区民生服务者”、“人才储备”、“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在国家自治区没有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即符合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本科生、研究生有工作经历的可放宽2岁(本科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
7、具备拟报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类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录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06年8月1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试讲、笔试、资格审该、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确认
(一)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w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日—2011年10月15日17:30分前。
(三)资格初审及交费时间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表自己网上打印)于2011年10年17日17:30分前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进行资格面试前资格初审及交费。
(四)试讲时间
教师类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局于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0月21日组织试讲,试讲办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局制定,对试讲合格人员出具胜任本单位教师岗位证明,报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知识笔试考务费50 元。
(六)应聘人员在网上签订报名协议书,考生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和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历年真题汇编】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