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08:48:0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考200名职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11年11月定点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1、2011年、2012年毕业的深圳市内外毕业生。
2、2010年深圳高校或深圳生源毕业生。
上述人员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附: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11年11月定点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若符合招考条件并考试入围,尚未派遣的或已派遣但未转正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即197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取得职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中学及职业学校职位的需提供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职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现场须提交证书原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定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个考点,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11年11月定点公开招考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3、报名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桃李园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03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职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按各职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2010、2011年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2012年毕业生及2011年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成绩报告单(职位有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交)、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2010年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事宜在宝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面试公告查询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1月29日上午10:00以后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2月9日上午10:00以后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1月30日、12月1日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2月10日、11日
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及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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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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