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1 10:36:1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一)社会人员按户籍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申报
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申报(户籍在徐州经济开发区者在鼓楼区申报)。
2、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铜山区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内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市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4、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到沛县教育局申报。
5、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申报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热门标签: 江苏徐州教师资格 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师资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