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3 20:28:49 [您的教师考试网]
铜川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市一中: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为准。
3、身心条件。(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的相关规定,但应取消对乙肝项目的检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应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户籍条件。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生源(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部门签章)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5、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其中,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项目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1。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组织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试题,市、区县教育局根据报考教师资格种类具体承担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的报名与资格初审(市、区县咨询电话见附件2),主要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并存留复印件。各区县教育局在3月14日前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Excel格式,附件3)及考试指导用书需求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参加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参加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
五、报名培训考试安排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3月5日至3月9日
报名地点: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报名。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小2寸彩照3张,2010年(含2010年)以后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考试
培训时间:2012年3月17日至4月29日(3月17日报到)。培训地点: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
准考证领取:2012年5月4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弃权处理。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见附件4。
3、成绩公布
5月下旬起,考生和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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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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