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16:05:41 [您的教师考试网]
嘉兴市宏兴幼儿园系浙江省一级幼儿园,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幼教人才。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嘉兴市本级户籍人员(以2012年3月2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嘉兴市(含五县市二区)生源的2012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9日后出生),县、区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9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嘉兴市洪声路66号)。
3.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1)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现所在幼儿园同意应聘证明;(3)《2012年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二份(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贴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证件照。
以上所需复印件请在报名前自行复印。如委托他人代报,应提供代报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验证有效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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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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