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1 17:46:17 [您的教师考试网]
自治区教育厅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2年我区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应具备的条件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区的申请人及我区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请于201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按表中要求到有关部门盖好章,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3、区内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择本人学校所在县(市、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选择本人学校所在市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
我区高等学校聘任的专任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选择本人所在的高等学校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并由所在高校人事部门进行资格预审。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防止信息丢失或被恶意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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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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