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2 11:45: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针对新建学校大量需要教师的实际,解决我区中小学面临的师资紧缺等问题,不断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中小学现有代课人员问题的指导意见》(厅发〔2010〕47号附件6)文件精神,经集宁区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充实到我区教师队伍。为使招聘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数量、岗位、条件、方法和招聘结果,及整个过程透明、规范。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详见《集宁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对40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历者(包括硕士),不限户籍,经过考察合格者直接聘用(所学专业要与应聘专业一致),且不占拟招聘岗位指标;
2、对师范类本科的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通过考试择优招聘(非师范类本科学历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亦不限户籍);
3、面向集宁籍(高考入学前为集宁户籍)师范类专科的应往届毕业生,通过考试择优招聘;
4、面向集宁区户籍或在集宁区服务和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服务者”、“人才储备”、 “农村牧区特岗教师”,通过考试择优招聘;
5、面向在集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从教的集宁籍(2011年12月31日前在集宁落户)现有代课人员(代课期须连续满一学年以上),通过考试择优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符合要求。
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且为幼教专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凡参加应聘的本科、专科学历者,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 ;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年龄须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后出生);现代课人员年龄不限。
6、具备拟报岗位需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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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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