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0 08:54:11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2]7号)精神,现就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汉中市教师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汉中市教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可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上查询)。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5月15日-5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复审地点: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新大楼,汉中市莲湖路中段)。
复审按报考县区、单位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三、考生提供材料
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规定,须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均为A4纸)
1、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
5、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提供);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7、教师资格证书;
8、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明。
(二)、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均为A4纸)
1、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学生证;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学校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件的证明材料(学校教务处、学工处或招就处须盖章)。
四、复审方式
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资格审查人员对照招聘方案中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五、其他要求
1、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本人毕业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本次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考生要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教师招考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916-2626325 2626687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