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6 11:52:51 [您的教师考试网]
2012年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江北区教委下属中小学校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4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江北区2012年公开招聘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需求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具体条件
1.毕业时间
2010、2011、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备学科专长的可不受毕业时间限制,学科专长是指个人或者所教学生获得过学科有关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奖励。
2.学历
具有师范类专业(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不作限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可招收非师范类毕业生。
3.年龄
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职业技能
毛笔字、粉笔字、钢笔字等均达到合格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考生可不作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报考外语教师的需达到其所学语种的专业四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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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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