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9 11:23:07 [您的教师考试网]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教 育 局
关于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总成绩暨组织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关于直属学校二○一二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点击浏览),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等程序,拟于近期组织体检。现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总成绩暨组织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总成绩与职位排名
按照公告规定,我们对市教育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进行了折合,并分职位连同先前已公布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点击浏览)合并计算出总成绩,相应进行了岗位排名(详见附件,点击浏览)。
各位报考对象如对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5日(星期二)止,在每个工作日9:00—11:30、15:00—17:30由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05号)申请复查本人的相关情况。
二、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亦见附件,点击浏览)。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还相同,从排名并列的人员中抽签确定。
实际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数未达到拟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招聘单位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至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全封闭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