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4 15:12:34 [您的教师考试网]
铜川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人〔2011〕30号)和《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精神,结合实际,现将铜川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和考察公告如下:
一、关于体检工作
1、体检组织单位: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对象:5月28日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在网上公布的2012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见附表1)
3、各区县体检安排(见附表2):
4、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应在区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②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③考生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标准据实结算;
④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⑤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⑦未按时到达报名集中地点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不安排补检;
⑧各区县教育局应及时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送同级人社局,并报市教育局。
二、关于考察工作
1、考察组织实施单位: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对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
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附表3)
4、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要逐人形成考察报告,给出考察结论。
三、其他要求
1、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基础知识考试分数高者为先,基础知识成绩并列者,以专业科目分数高者为先。
2、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接近初录分数线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补录时及时联系。
3、体检、考察程序要严格按本公告安排进行,体检、考察结果由区县教育、人社部门审定后,以文件形式于6月25日前分别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
铜川市2012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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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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