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16:32:0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关于2012年广东省南澳县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2012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2]35号)和《南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南人[2010]14号)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我县2012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考科目和名额
本次招考名额共10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各1名;初中数学、物理、历史各1名;小学英语1名;幼儿园4名。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每名考生只能报考相应一个学科,不能兼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对象:
(1)2010年至2012年汕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0年至2012年汕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本县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报考小学教师对象:
(1)2010年至2012年汕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0年至2012年汕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幼儿园教师对象:2010年至2012年本县生源的全日制幼师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及中师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相应的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或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已修学过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证明、证书);
5、报考对象所学专业必须是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其中:小学英语教师必须是英语专业,幼儿园教师必须是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
三、招考原则
(一)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招考在南澳县新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澳县教育局、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考工作,南澳县纪委和监察部门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考过程。招考公告在汕头人才网、汕头教育信息网、南澳县政府网站和南澳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录用原则。本次招考按照录取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录,按考试成绩安排原则。本次招考以南澳县教育局为用人单位,统一接受报名、统一招录、按考试成绩安排到属下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工作。具体为:南澳中学数学、化学各1名,云澳中学数学、物理、历史各1名,云澳镇中心小学英语1名,县第一幼儿园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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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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