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9 15:10:4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因县城部分学校学科教师空缺,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在编正式专任教师选调。现将2012年县城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选调教师学历须大专及以上。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小学、初中两种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按现任岗位或岗位备案确认)。
(三)在乡镇学校任教满三年以上。
(四)下列情形的教师不得报名选调:(1)近两年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当年受行政警告处分的。(2)正在立案调查的。(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选调办法(分两种选调方式)
(一)按笔试和面试成绩选调。
1、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卷面设置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课入围对象,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2、试课。选取相应学段的学科教材内容进行试课。试课设置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3、优惠加分。
(1)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春蚕”奖荣誉的加3分;获得市劳动模范、市师德楷模、市“新闻”奖教金、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市“园丁”奖、县劳动模范、县师德楷模、县模范班主任、县“诚石”奖教金荣誉的加2分。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
(2)获得温州市“三坛”、县名师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加2分,获得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县“三坛”骨干教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县“学科骨干”教师称号的加0.5分。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
(3)乡镇学校现任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含工、团、队干部)加2分,兼职的不累加。
(4)近三年(2009、2010、2011学年)参加优质课评比获奖,且与参加选调的年段学科相一致。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
等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注 |
省级 |
5 |
4 |
3 |
|
市级 |
3 |
2 |
1 |
|
县级 |
2 |
1 |
0.5 |
|
(5)近三年(2009、2010、2011学年)参加县教学质量监测与报名选调的年段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按获奖等次予以累计加分。
等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注 |
加分 |
1 |
0.5 |
0.2 |
|
3、选调。笔试成绩、试课成绩、优惠分三项累计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后予以确认。为促进县城学校师资队伍的均衡,同一学科有两个及以上学校(校区)选调的,采取摇号方式落实到具体学校(校区)。
4、县城学校教师选调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缺编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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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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