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2 15:17:44 [您的教师考试网]
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2分;
2.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分别加5分(报名时提供县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服务期计算时间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始报到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2日;
3.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材料须在2012年11月16日前提供,过期提供材料无效。加分情况应在市(县)人才网站和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
附件:
梧州市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照顾加分表.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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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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