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13:30:17 [您的教师考试网]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具有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获得相应学位证)且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报考区直小学、区直中学教学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内;报考襄城职高教学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内。
(3)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良,且有一定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精神。
(4)身心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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