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10:32:4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了充实和优化我县教师队伍,解决幼儿园面临的师资紧缺问题,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按照《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要坚持按编定岗、按岗选人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幼儿教师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商都县,或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人户籍迁到商都县。六类基层服务人员在商都服务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须携带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23日。报名地点:商都县人事局。联系电话:0474-6917521。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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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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