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1 10:33: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
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编办、人社局,韩城市教育局,编办、人社局: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即将开展,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招聘计划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申报的流程
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首先要对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空编空岗、自然减员,特别是薄弱学科专业教师缺员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切实摸清本地区教师空编空岗情况。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计划,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级教育、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市级教育、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招聘计划审核汇总后,分别报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审核后统一制定具体招聘实施方案。
二、招聘计划申报的主要内容
申报的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县(区)为单位的教师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拟招聘人数、拟招聘的岗位名称及资格条件。公开招聘教师,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申报的招聘计划教师岗位是指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学校在编制计划内以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招聘的正式教师岗位。在上报招聘计划时,请各地区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等不同学段分类上报。具体内容及申报要求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条件,各市(区)教育、编制、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组织好招聘计划填报工作。
(二)在填报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时,请务必认真阅读《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填表说明》(附件2),严格按照填表说明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
(三)各地区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请务必于2013年1月28日前将招聘计划(含电子版)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
联系人及电话:
李 宁(省教育厅) 029-88668653
李 波(省 编 办) 029-87292012
柴 立(省人社厅) 029-8729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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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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