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师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2013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统考)

2013-02-21 10:37:4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上海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2013年春季申请流程

为做好2013年春季本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市(持有效本市人才居住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注1:本公告申请对象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考人员(本市教师资格国考培训咨询电话为:021-62523048)。

注2: 人才居住证申领查询网址为:www.21cnhr.gov.cn。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3: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持党校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1990至2000年的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历在学信网上若查不到,则以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为准。

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含军籍和非军籍两种学历证书),军籍学历者报名时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其学历证书凡未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的,国家和军队一律不予承认);非军籍学历者(在招生入学时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提供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或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注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有关学历证书,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或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文件规定,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根据《关于在本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沪语委[1996]6号)文件规定,语文教师(含高师中文系教师)与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

注5: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注6: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地址为:陕西北路500号,咨询电话:021-62558388。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注7:附件《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规定》

课程辅导招生

为帮助参加2013年教师资格统考的考生有效备考,教师网强力推出教师资格统考考试辅导课程:模块精讲班,点睛冲刺班。预报从速!了解详情

特别推荐:

教师资格统考中小幼试题汇总专题(涵盖广,内容精,更有精彩在线模考等您挑战!)

2013年教师资格统考《幼儿综合素质》考点归纳

2013年教师资格统考《小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

2013年教师资格统考《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

2013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指南
2013上半年各省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报考条件
报考流程图
申请认定提交材料
考试科目

非师范生报考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及报考流程

推荐阅读:

2025年全国教师招聘公

2025年广东广州华南师

2025年浙江温州乐清市

2025年贵州六盘水航宇

责任编辑:panlg

热门标签: 上海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教师考试辅

>>更多 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遂宁市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013上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流程(统考) 2013年春季上海国考人员教师资格申请流程图 2013年上海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统考) 2013上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流程(过渡人员)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