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5 08:35:41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 2013年潜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度我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8名工作人员,其中教师岗位50人。具体招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见《2013年潜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包含28周岁,周岁计算以“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表述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 1月 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本县在编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七)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教育部门招聘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
其他部门招聘报名地点:县人才培训大楼二楼(梅城镇潜阳大道舒州逸夫小学正对面)。
3、报名所需条件:
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4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未就业承诺书。
(3)报考教师职位的,除特教学校康复专业1人不受师范类、教师资格限制外,其他报考人员均要求是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高学段教师资格者可报考低学段教师职位。
4、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情况。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除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局1个岗位、福利院2个岗位报名专业不限外,其他所报岗位(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相一致。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收费标准及办理减免手续:
工作人员按拟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缴纳考试费用(每科45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并于2013年4月4日在潜山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sx.gov.cn)、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srs.cn)上公布。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3年4月5日18∶00前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我县 “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主要指服务期满(含2013年期满人员)、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或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申请加分时,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人员报名同时向县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报名现场)提供上述证明和加分申请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统考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8、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于2013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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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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