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9 09:00:04 [您的教师考试网]
㈠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 持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学科一致);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㈡其他要求
1.报考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职位者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专业;
2.小学语文、数学、信息技术职位和专门岗位面向南安市生源招聘,其他职位面向泉州市生源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其生源地要求放宽至福建省。
3.现在南安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学前班)代课且在我市代课达5年及以上的具有南安市常住户口的临时代课人员学历放宽至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放宽至男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门岗位”面向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至201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南安市生源毕业生招聘。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在近3年内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有人事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㈢资格条件认定标准
1.学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其他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2.专业条件: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中“××类”所列的专业者准予报考;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符合所列专业者准予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生源条件:南安市(泉州市、福建省)生源,指高考(五年专为中考)时户籍在南安市(泉州市、福建省)的,或2013年4月1日前户籍在南安市(泉州市、福建省)且现为南安市(泉州市、福建省)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4. 除报考“专门岗位”或符合政策加分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资历和考核情况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外,其他招聘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或相关资历最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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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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