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7 15:16:41 [您的教师考试网]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公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单位。经选择确定单位后,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发给聘用通知。选择岗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填写《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学位或资格要求的,下同)。
2.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要求对相关材料和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等进行最终审核。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遂宁射洪县事业单位招聘13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相关推荐:
>>2013年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