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6 10:47:59 [您的教师考试网]
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报名初审、复审、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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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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