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0 11:13:05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2013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精神,经审核,以下六位报考者符合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 名 | 报考岗位 | 符合加分条件 | 加分分值 | 文件依据 | 选派单位 |
1 | 林毓彦 | 小学数学 | 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宁夏中宁第二中学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加5分。 | 5 | 闽人发[2009]221号 |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
2 | 苏月瑜 | 小学语文 | 2008-2013年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加1.5分。 | 5 | 南委办[2008]70号 | 南安市委组织部 |
3 | 吕珍娇 | 小学语文 | 2011-2013年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加1.5分。 | 3 | 南委办[2008]70号 | 南安市委组织部 |
4 | 唐锦丽 | 小学语文 | 2008-2013年安溪县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加1分。 | 4 | 泉委办[2007]68号 | 安溪县委组织部 |
5 | 曾敏燕 | 小学美术 | 2011-2013年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加1.5分。 | 3 | 南委办[2008]70号 | 南安市委组织部 |
6 | 张晓梅 | 小学信息技术 | 2011-2013年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加1.5分。 | 3 | 南委办[2008]70号 | 南安市委组织部 |
公示期限为七天,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对拟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67817、86367819,电子邮箱:najszp@163.com;南安市监察局、南安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67806、86382160。
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以及资格复审中发现加分对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及聘用资格。
南安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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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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