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7 08:59:56 [您的教师考试网]
单位初审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
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咨询电话:0539-7231379;0539-7212392),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及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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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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