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0 11:49:07 [您的教师考试网]
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聘用
考核完成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凡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政策执行。原已聘用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含民营、私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按其所报职位聘用。被聘用的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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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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