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1 19:23:13 [您的教师考试网]
聘用后待遇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教师列为后备教师,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备期为12个月,后备期间待遇按本地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后备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即为正式教师,后备教师的后备期计算为工龄和教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后备教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高中学段教师,确定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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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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