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6 16:47:5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人员(若录取岗位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先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兼报小学岗位的,若中学、小学同时上录取线,则按中学岗位录取。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6日在嘉陵教育网(http://www.jlqedu.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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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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