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4 19:21:59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现就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93名,其中中职33名,高中15名,初中27名,小学15名,特殊教育学校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中职层次、高中层次、特殊教育学校层次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层次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层次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校医类岗位者须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会计类岗位者须具有会计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三)报考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报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或大学毕业证书标注的所学专业)一致;报考校医岗位者须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证;报考会计岗位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报考教师岗位者须系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入编就业毕业生,非衡阳市(含衡阳市所属县市区)的在编教师也可以报考;报考校医岗位和会计岗位者须有1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五)年龄要求:报考校医岗位者、会计岗位者、中职层次教师岗位者年龄均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层次教师岗位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8、衡阳市(含衡阳市所属县市区)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衡阳市(含衡阳市所属县市区)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
11、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12、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校医、会计职务情形的。
(七)注意事项:
招聘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信息、报名、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其中发布信息、报名、笔试、考核、体检、公示工作由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和聘用工作由招聘办会同招聘学校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相继发布招聘信息。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招聘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类岗位(报考教师岗位按层次学科分类,校医岗位单独为一类,会计岗位单独为一类)。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2013年6月17日。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原市人事局)3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12。
3、报名程序为: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笔试费用(收费标准以市物价局批复为准)、领取领证卡等。
4、资格初审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及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医生执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校医和会计岗位者还须提交单位盖章的1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5、每一类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准考证》发放工作在指定地点进行,具体时间见领证卡,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的领证卡。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待定,总时量150分钟,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内容占笔试总成绩的8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内容占笔试总成绩的20%。校医和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教师岗位笔试分层次分学科分别制卷,校医岗位和会计岗位分别制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
(四)考核
1、考核对象:
非音体美舞教师岗位、校医岗位、会计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音体美舞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对参加考核的人员未达到考核比例且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相应核减其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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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09、0734-8811335、0734-8811310,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12。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
监督电话:0734-8866605(市纪委)、0734-2896686(市人社局)、0734-8811309(市教育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相关聘用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招聘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附件:
1、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基本情况表
2、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详表
3、报名登记表(可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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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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