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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大埔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示聘用办法

2013-07-18 13:42:41   [您的教师考试网]

  对拟招聘人员统一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5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列入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安排到相应中、小学校工作,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县教育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招聘的“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承诺在本县应服务6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其他人员承诺应在本县乡镇中、小学校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本县,并严格履行合同其它条款。

  >>梅州大埔县2013年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导读】梅州大埔县2013年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间:7月29日、7月30日、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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