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3 10:40:17 [您的教师考试网]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开发区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十二年制普通公立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我校新开办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共15名。考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组织实施。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拟录用者均只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条件。
7.同时具备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报考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以上考试;
(3)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4)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6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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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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