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复审材料及面试(2月中、下旬)
网上报名成功者在规定时间本人亲自前往指定地点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生推荐表;③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④ 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英语等级证书;⑥在校学习成绩证明;⑦一寸证件照2张;⑧其他相关材料。
(2)社会人员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④ 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英语等级证书;⑥教育工作经历证明;⑦一寸证件照2张;⑧其他相关材料。
教育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通过者,根据抽签号专家当场对其进行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淘汰,笔试通知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发出。
4、笔试(3月中、上旬)
(1)接到笔试通知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2)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面试占30%,笔试占70%)排名、应聘志愿(学校)、应聘岗位(学科)以及是否愿意调剂志愿等,按招聘岗位(学科)1︰1的比例,确定到相应学校参加“试教”人员名单。
(3)为确保优秀人员录用,在确定1︰1比例“试教”人员名单时,采用面试和笔试成绩优先原则,即先看成绩再看志愿等。
5、学校“试教”(3月中、下旬)
(1)在规定时间内,“试教”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试教”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2)学校“试教”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学校“试教”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招聘学校如遇“试教”人员不合格的情况,可向教育局申请1︰1比例之外的其他候补人员一人次(根据应聘学科,按面试和笔试成绩排名原则)进行“试教”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4月上旬)
拟录用人员经局人事科同意,报局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
7、公示(4月中、下旬)
健康体检和政审合格、心理测试报告“不低于均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金山教育人事信息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8、办理录用手续(5月-7月)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新职工录用手续”。
招聘岗位详细信息:http://jszp.jsedu.sh.cn:8080/recruit.jsp
金山区教育局
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