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考核
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等。统一笔试后,根据笔试分数,结合加分因素(中共党员的考生加2分,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加3分,生源为滨湖区的考生加2分)得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分数线,人数不到1:3的划基准线,确定进入上课考核人员,并进行公示。
为保证教师队伍性别比例的合理性,男女生将分别划线,确定进入上课考核人员名单。
(三)上课考核
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上课考核。上课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考核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上课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对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组织体检
由区教育局对入围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体检符合要求的入围毕业生,区教育局将予以公示。公示后的入围毕业生根据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需求到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应聘考核。
(五)面试考核
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入围的毕业生进行面试,提出评价意见,经用人单位招录领导小组审核,做出最终聘用决定。
(六)签定合约
用人单位与拟聘毕业生签订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上另行注明: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签约后,用人单位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综合考核评价表送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新录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在体检与签约过程中因故出现的空额,则在同一专业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延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1178611。
附件:2011年无锡市滨湖区新教师应聘登记表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滨湖区监察局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