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审和体检:2011年8月10日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将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交酉阳县教委人事科,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要求组织实施,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情况,在相应学科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复审和体检工作结束,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必须在酉阳服务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酉阳自治县高中(中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公示内容在“酉阳教育网”上公示。
咨询电话:023-75552076(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5557679(酉阳自治县教委)
附件:酉阳县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报名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