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的顺序:
1、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经学校组织考核合格报万州区人社局、江南新区管委会审定后,可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通过考核方式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本学科余下的名额在参加考试的本科生层次中按考试成绩(含“面试”、“笔试”、“讲课”、“加分”四项之分的总和)从高到低分学科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核和考试成绩按报考岗
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分相等不能确定体检人选时,由招聘单位重新命题再试,直到拉开分数为止。体检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江南中学组织实 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 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 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教委和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江南新区管委会会同江南中学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以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报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手续者可依次递补聘用。
十二、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督。严肃人事纪律和廉政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万州江南新区管委会、万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朱老师(61001666 13896374433)
刘老师(61001617 13594819766)
58232645(区人社局事管科)
附件:重庆市万州江南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