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加分资格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上课或说课)为主的多种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教委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学科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思想政治素养等。面试方式除试讲外,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选择增加面谈、普通话、三笔字(主要考察粉笔字、钢笔字)、学科专业知识、特长展示等作为辅助项目。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万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教委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考核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万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岗位。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区教委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指定时间持万盛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重庆市万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到万盛区教委人事科报到。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交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指定时间内未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时报到并通过资格复查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选拔优秀教师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万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盛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傅红强 王天祥 张习敏
联系电话:(023)48263201 48266111 48280483
附件:万盛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