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面试以考生现场制作课件(时间:60分钟),再利用课件进行简要讲课(时间:20分钟)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岗位学科教材中选择,总分100分。
2.体育、美术、音乐、舞蹈、计算机等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考生简要讲课10分钟,然后进行专业测试或技能展示(时间:3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岗位学科教材中选择,总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
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笔试成绩(含加分)顺序高者优先。
体检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参加了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政审
经笔试、面试、体检的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参加了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荣昌县教委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办理招聘手续,用人单位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
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荣昌县教委、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荣昌县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2011年荣昌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
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