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昌乐县教育局201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截至2011年9月14日。
(四)录用及分配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出各学科名次(总成绩并列者,分别按硕士以上研究生、“三支一扶”和“村官”服务期满人员、特困生、其他人员的顺序在并列人员中排名,同类人员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根据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学科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昌乐教育网和报名点公示)、体检(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资格复审,合格的办理录用派遣和编制审批手续。对经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本学科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录用教师根据本学科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由本人在本学科计划岗位中自主选择。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考人员须同县教育局签订服务期五年的聘用合同。
整个教师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弄虚作假的,取消有关考生的招考录用资格。如有违背招考录用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考试通知、成绩公布等信息将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lrsrc.gov.cn)和昌乐教育网(http://www.cledu.net)发布。
监督电话:0536—6221449 (中共昌乐县纪委)
咨询电话:0536—6235279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6—6221856(昌乐县教育局)
附:1、考选录用计划
2、报名登记表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 乐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