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不予通知。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60%):按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津市市人事局商常德市人社局确定。笔试包括相关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材相关知识:其中小学教师以初中教材知识为主占笔试成绩的70%,小学教材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初中教师以高中教材知识为主占笔试成绩的70%,初中教材知识占笔试成绩30%;高中教师主要以高中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为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印发资料、不组织培训。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津市市人事局商常德市人社局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按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对象不合格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到应聘人员的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和人事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投诉举报电话:4239511、4221678)。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局批准,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编制、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办发[2010]2号和常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4239511(市人事局) 4222843(市教育局)
津市市人事局 津市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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