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携带的证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2)本科毕业生应由所在院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4、面试。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说课(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要进行技能考试,按照说课与技能考试5:5合成面试成绩)。
5、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签约名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在考点进行公示。
6、考核。签约之前由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签约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材料。
7、签约。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与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签约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就业协议书》。
8、体检。签约的学生毕业报到后,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津南区教育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9、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首次录用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需要进行递补,如需要递补则在本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022-2839213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8913249
附件:2011年天津市津南区赴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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