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范围及内容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1、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在考试内容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内容比例大致为6:3:1。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考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市教育局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所报岗位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考生名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六、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分。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
八、公示录用
省教育厅将各市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七天,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九、政策待遇
被聘用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及待遇:
1、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2、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籍、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县教育局,免收户口、档案托管服务费。党、团组织关系统一转到工作学校。
3、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接收学校没有编制的,待编安置;有编制的,优先在教师编制内安置。
5、在大学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特岗工作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其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无国家助学贷款或有助学贷款但未申请政府代偿而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特岗工作服务期满四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特岗服务工作不满四年,不予补偿。
6、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担。
附件:
2011年大洼县“特岗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
大洼县教育局
2011年12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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