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2日至6月4日,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招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含板书设计)、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保健医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试题均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
3.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满分50分、教育综合知识(卫生综合知识)满分5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 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河西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我系统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批准后,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
河西教育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应聘保健医生、河西职大岗位除外)等相关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取消录用资格、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提出书面申请,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河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河西教育系统2012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8331949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01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监督电话:022-28275879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22-60909228,15712269183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12年4月9日
>>201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