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专业科目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分别组织命题。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考试为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内容;小学教师专业科目考试为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中学教师专业科目考试为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等方面的内容。各学段参考教材如下(陕西省各地市新华书店有售):
中学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参考书目为:
(1) 栗洪武等主编《学校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版。
(2) 王振宏、李彩娜主编《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版。
小学学段“教学知识与能力” 参考书目为:
(1) 栗洪武等主编《学校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版。
(2)李越、霍涌泉主编《教育心理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版。
幼教学段“保教知识与能力” 参考书目为:
(1) 郑健成主编《学前教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七次印刷。
(2) 陈帼眉主编《学前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月下旬,公布基础知识考试成绩(4月28日)。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 )等网站查询。 基础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应及时与报考单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资格审查有关事宜。
根据应聘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照合格人员与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 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 )等网站公布,并将名单反馈至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的报名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服务期满后方可报考)在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照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定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及各市(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取得专业技能考核资格人员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以基础知识考试分数高者为先。
4、体检。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审核汇总,2012年6月上旬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 )以及各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单”,并由市、县(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核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并由所聘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学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参考书目为:
(1) 栗洪武等主编《学校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版。
(2) 王振宏、李彩娜主编《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版。
小学学段“教学知识与能力” 参考书目为:
(1) 栗洪武等主编《学校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版。
(2)李越、霍涌泉主编《教育心理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版。
幼教学段“保教知识与能力” 参考书目为:
(1) 郑健成主编《学前教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七次印刷。
(2) 陈帼眉主编《学前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月下旬,公布基础知识考试成绩(4月28日)。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 )等网站查询。 基础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应及时与报考单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资格审查有关事宜。
根据应聘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照合格人员与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 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 )等网站公布,并将名单反馈至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的报名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服务期满后方可报考)在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照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定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及各市(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取得专业技能考核资格人员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以基础知识考试分数高者为先。
4、体检。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审核汇总,2012年6月上旬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 )以及各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单”,并由市、县(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核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并由所聘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29-68083739 87380512
考试交流群:
2013榆林招教考试交流 272913083
2013汉中招教考试交流 22232094
2013咸阳招教考试交流 183486550
2013宝鸡招教考试交流 92674917
2013西安招教考试交流 185386856
2013渭南招教考试交流 15357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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