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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1-9999选课报班 网上报名
【导读】天津河西区2013招聘192名中小幼教师,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8:30开始至2013年3月1日16:00结束,政策咨询电话:022-28331949

(三)考试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教育综合知识》,保健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卫生综合知识》,均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3年3月9日

上午:0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卫生综合知识)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得缺考,缺考一科及以上者,不得进入面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3月19日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河西教育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①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于2013年3月25日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招聘单位联合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2013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学生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保健医生、河西职大岗位除外)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1日8:30至2013年4月14日16:00。

②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4月24日,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招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除幼教全科教师外,均含板书设计)的方式,保健医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试题均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

3.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满分50分、教育综合知识(卫生综合知识)满分5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面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河西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

河西教育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应聘保健医生、河西职大岗位除外)等相关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河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河西教育系统201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8331949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013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监督电话:022-28275879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22-60909228,15712269183

附件:《2013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rar》

二O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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