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按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录取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录取人员根据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需求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作出最终录用决定。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查询。)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分别在滨湖教育信息网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附件1、2014年无锡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doc
附件2:2014年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一览表.doc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14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