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政审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各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拉通排名的职位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现场报名发放的《准考证》,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直至保管到办理聘用手续结束,丢失损毁不再补办,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225533 县卫生局:8221136
县人才服务中心:8225299 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7949 县人社局:8222534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2014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Cindy)